印尼協調海事部長Luhut Pandjaitan,其任務包括對能源和采礦部門的監督,他堅稱政府不會進一步放松原礦石和部分加工礦產品的出口。
Luhut稱不應再有任何空間出口,并且政府將堅持全面實施2009年采礦法,因為截止日期接近,在1月11日之后全面禁止任何原礦石和部分加工礦產品。
“我們必須遵守采礦法,”Luhut告訴雅加達郵報。 “我將在星期五會見總統討論這個問題。”
Luhut評論的是能源和礦產資源部(Energy and Mineral Resources)部長Ignasius Jonan本周三所說的政府條例草案(PP),草案將進一步放松某些商品的出口,該草案已經被提交給Joko總裁“Jokowi”Widodo批準。
Jonan說,他一直與協調經濟部長辦公室(Office of the Coordinating Economic Minister)密切協調草案的通過,而不是與海洋協調辦公室協調(Office of the Coordinating Maritime Affairs)。
“沒有必要另一次會議[討論草案]。它只需要總統簽名,“Jonan說。
2009年礦業法最初包括礦石出口和精礦出口禁令,以鼓勵下游冶煉行業的發展。法律規定礦山企業必須在2014年完成冶煉廠建設,屆時出口禁令也應該被落實到位。預計冶煉廠將為最終產品帶來附加值,而不是以原料形式出口礦石。
然而,因沒有冶煉廠按計劃完成建設,2017年截止期限被時任總統Susilo Bambang Yudhoyono延長,當時他針對礦產品及煤炭管理經營頒布PP No. 1/2014修正案以及PP No. 23/2010修正案。